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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的通知
时间:2018-09-09

内蒙古自治区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

2018—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健康内蒙古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压力日益凸显的时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3部门印发的《“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结合《“健康内蒙古2030”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健康老龄化,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

(一)健康老龄化取得了显著成就。

近几年,全区把健康老龄化,特别是医养结合作为重大惠民工程,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作为健康内蒙古建设和新型健康产业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健康老龄化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

1.老年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区现有卫生计生机构24217所,其中医院77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868个。医院中,三级医院74个,全部开设了老年病科。二级医院286个,部分设置开设老年病科,其余开设老年病床为老年人服务。全区现有蒙中医院202个,其中二级以上100个,全部开设了老年病科。65周岁以上老年健康管理率67%,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超过60%。

2.基本医疗保障框架基本形成,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城乡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85%左右,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实现区内异地住院、购药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与全国31个省市实现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

3.建立医养结合机制,积极打造医养结合服务体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了卫生计生行业健康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工作。在偏远牧区实施了流动服务车加“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工程”。实施“新家庭计划——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项目,着重提升养老照护能力。确定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和示范项目,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批复设置了一批开展医养服务的大型医疗机构。康复医院发展到47个,护理院发展到4个。

(二)未来3年面临的挑战。

1.老龄化不断加快,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截止2017年11月,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436万,占总人口的17.4%,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58.8万;失能、半失能老人71.34万,完全失能老人28万,占老年人口的13.5%;空巢家庭城区超过50%,农村牧区超过30%。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00万,占总人口的2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残疾老人逐年增加,老年人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并快速释放。此外,家庭结构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使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缺失的问题。

2.老年健康保障体系亟待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升。医养结合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有待接续,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尚未构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疗机构不足。区域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差异较大,养老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与机构间配置不平衡问题。

3.老龄健康信息化水平明显滞后,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客观对老年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评估、老龄健康大数据的形成提出更高要求。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和运营治疗效益不高,基层老龄健康服务人才严重匮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由以提高老年疾病诊疗能力为主向以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全覆盖为主转变,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为建设健康内蒙古提供有力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特征,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本着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原则,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健康生活质量。

2.突出重点,优先发展。重点做好有需求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失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健康保障和服务关爱工作。把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挑战紧密结合,优先发展健康老龄事业和健康老龄产业。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服务、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投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4.统筹兼顾,整合资源。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偏远农村、牧区的支持力度。统筹城市和农村资源,发挥城乡社区基础性作用,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统筹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三)发展目标。

建立覆盖全区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到2020年,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内蒙古取得显著成效。

——公平可及、兼顾质量的老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整合型服务,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探索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老龄化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持续发展。

围绕内蒙古老年健康工作的重点、难点与薄弱环节,优化老年健康与养老资源配置与布局,补齐短板,加快推进全区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深入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科学文化、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家庭理财等内容的教育活动。健全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建设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老年人身边的健康文化。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和爱老、敬老理念。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2020年全区50%以上街道(乡镇)有老年教育专用场所。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发老年健康教育教材,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普及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技能。

(二)加强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

2.进一步做好老年疾病预防工作。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落实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工作。大力推动蒙医中医“治未病”工程,提升老年人养生保健能力,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与老年疾病防治结合,推广老年痴呆、跌倒、便秘、尿失禁等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口腔疾病的监测评估工作,针对可控健康危险因素确定优先领域,深入开展健康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促进老年人功能健康。 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3.进一步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独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建立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精神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卫生专业服务体系。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依托各级精神卫生中心技术支持,推进日间康复工作开展,促进患者恢复社会功能。针对老年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大讲堂,强化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意识。鼓励老年人定期赴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进行心理健康体检。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等疾病数字化管理机制,并将该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辐射和覆盖,为广大少数民族老年人服务,关怀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以及护理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社区护理与康复病床设置,引导二级以上医院的医师到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推动安宁疗护机构发展,加快安宁疗护人才培养,逐步提升安宁疗护能力。倡导为老年人开展义诊,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到2020年,35%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四)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

  5.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各类康复医院、护理院、蒙医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重点把失能、失智老人的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型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工作,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示范机构、示范社区。研究出台老年人健康分级标准,健全相关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2020年,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通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率达到100%。 

6.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实施家庭医生签约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培育社会护理人员队伍,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比较健全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建设,旗县级以上城市至少要建有一所专业性护理院, 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通过家庭签约服务,使90%以上的老年人在社区和居家养老时能够享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30%。

7.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研工作。研究判定与预测老年健康的指标、标准与方法,研发可穿戴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老年综合症和共病的发病过程与规律,研发综合防治适宜技术、指南和规范,构建老年健康管理网络。

(五)加强医疗护理保障体系建设,夯实服务老年人健康的基础。

8.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提高保障水平。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9.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老年人进行分类救治,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给予相应医疗救助。

(六)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特色,提高老年健康多元化服务。

10.开展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不断丰富老年人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蒙医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完善蒙医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方案或指南,建立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推广融入蒙医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鼓励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科学技术,研发一批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开发并推广老年常见病蒙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包,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构建集蒙医中医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和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蒙医药中医药健康保障模式。

11.积极探索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将蒙医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融入医养结合全过程,开展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 鼓励新建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蒙中医诊室。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开展合作,促进蒙医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蒙医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建)以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建立具有养老养生、生态避暑、温泉保健、休闲度假、健康旅游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基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

(七)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

12.积极发展老年健康产业。大力推动生活照料、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基因检测、运动康复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研究制定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引导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大力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多样化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发展。积极拓展第三方老年健康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机构,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 

13.以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带动健康养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探索老龄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协同推进机制,促进老年人口、为老服务、老龄工作等信息互联互通。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建设,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14.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设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环境,从与老年健康息息相关的各方面入手,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2020年,建成优秀宜居社区50个,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可以在社区内得到满足。 (八)全面推进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

    (九)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15.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者。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拓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重点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与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格局。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老年健康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拉动经济、扩大就业的主要内容。建立监测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出台扶持政策,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在投融资、土地供应、落实税费优惠、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工作予以支持和倾斜,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政策。

    (三)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各类爱心人士关爱老年人,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的结对关爱服务活动。 

 (四)建立检查评估机制。建立落实健康老龄化政策的考核评估机制,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健康老龄化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监督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为健康老龄化提供政策支撑。